近日,小编从信用中国(安徽)获悉,安徽御味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注虚假保质期的食品。
2022年10月8日消费者在杭州华联庐山店购买到由安徽御味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手工油面一包,发现根据该食品执行的食品标准LS/T3214-1992,保质期应为1个月,包装袋标注保质期为12个月。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11月4日予以立案调查,并于2022年11月8日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肖本华进行询问调查。经查,安徽御味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注虚假保质期的手工油面,由江西省庐山市客户通过微信下单订购,共计生产销售15箱(规格:40袋/箱,400克/袋),使用标准为LS/T3214-1992,该标准规定手工面保质期为1个月,包装袋标注保质期为12个月,成本3.8元/袋,售价4.4元/袋,货值金额共计2640元,获利360元。
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依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37)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68元。2.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