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六安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六安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承诺书》(附件2);
(2)申请人身份证(已婚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结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除身份证外,其余证件原件待审核后退回);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在编证明,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人员需提供经备案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4)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需提供预告登记证书,购买存量商品住房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待审核后退回)。
9.人社部门负责申请受理、劳动合同查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查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验、技工院校学历审核、人才层次确定、补贴资金核定和拨付;教育部门负责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审核;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申请人申请地引导、住房楼盘地块属地核定、申请补贴住房核定、享受政策住房交易审核;住建部门负责申请人申请地引导;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
10.审核结果在人社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住建部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11.公示无异议的,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有异议的重新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