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六安女微商扮演下级代理虚买减肥药,骗取十四万多元获刑并罚金

  • 清风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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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9/16 17:56:03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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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微商扮演下级代理虚买减肥药 

骗取十四万多元获刑并罚金

 舒城的秦女士刚刚从女微商李某那获得了减肥产品的代理权,就很快迎来三个“顾客”,交易了14万多元后,她开心的以为代理产品有赚头,没想到已经深陷骗局。近日,舒城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9月份,从事减肥产品微商代理的被告人李某发展被害人秦某为其下级代理。2019年10月8日至2020年4月1日间,李某利用自己注册的三个微信号,分别捏造“张谦”“王海云”“叶晓帆”三个身份,先后主动添加秦某为微信好友,佯装在秦某处购买减肥产品,成为秦某的下级代理。按照李某与秦某的约定,当下级代理向秦某购买产品时,秦某需向李某购买倍数于下级代理购买数量才能赚取中间差价,相应产品则由李某直接发给秦某的下级代理。李某在不存在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利用上述三个微信号陆续与秦某完成多笔交易,同时还利用“张谦”“王海云”微信号编造经济困难等理由拖欠支付秦某货款并向秦某借款,共计骗取秦某人民币140734元。
2020年11月17日,被告人李某在合肥市某地一服装店内被合肥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李某的亲属代为赔偿了秦某损失,李某的行为取得了秦某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李某近亲属积极退赔被害人,被害人秦某对被告人李某行为予以谅解,依法可以酌定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根据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性质、量刑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舒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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